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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南朗街道颐老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号:中发改收费函〔2025〕587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06-20 分享:

中山市南朗街道颐老院:

  报来《关于制定南朗街道颐老院非特困老人收费标准的申请函》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及《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经成本调查,并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现对中山市南朗街道颐老院非特困老人养老服务收费批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收费

  1.自理:400元/月·人;

  2.半护理:800元/月·人;

  3.全护理:1600元/月·人。

  二、床位费

  1.双人间(带洗手间):1200元/月·人;

  2.双人间(无洗手间):1060元/月·人;

  3.单人间:2000元/月·人。

  三、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单独建账,据实收取。

  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

  四、以上收费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请执收单位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