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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中发改产业函〔2021〕786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8-09 分享:

黎卫,肖学红,吴鹏飞,王志玲,缪美兰,刘新霞,唐伶,李晨悦,冯宗周,李茂兴,邓洁恒,蔡自勇,杨绍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25127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供电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关于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对于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优化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助推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能源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纯电动汽车是现阶段较成熟的新能源汽车,为人们所接受,已成为新一代的代步工具。对于电动汽车的普及使用,充电基础设施是主要的制约因素。你们提出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充电桩建设与管理等建议,对后续开展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现结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动向,对贵委员提出的具体建议逐条回复。

一、关于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一)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为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充电设施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建设了中山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已于2018年5月投入使用。通过互联网技术,中山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充电搜索、位置导航等服务,让广大群众更便捷地查找和使用充电设施,方便绿色出行。

(二)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

1.完善充电设施相关政策。一是从源头上保障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安全,根据省的验收指导性政策《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5463号),我市于2018年12月27日印发了《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竣工验收指南(暂行)》(中发改高技术〔2018〕627号),为后续推进充电设施的验收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市发展改革局印发了《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高技术〔2018〕553号),明确要求2018年及后续年度的充电设施必须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方能申请财政补贴。从验收管理和补贴申请两方面的政策着手,推动相关充电设施的使用安全。

2.开展充电设施安全宣传。一是召开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会议。2021年6月28日,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召开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向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多次宣传强调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日常巡查的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用电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推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各种途径向各新能源汽车车主宣传充电设施的安全使用知识,确保充电设施使用安全。

3.落实充电设施安全检查。为确保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全市各镇街开展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镇街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本辖区内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三)鼓励支持个人车库安装充电设施。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鼓励支持个人车库安装充电桩,坚持清理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加装电动车充电桩法律和规范外的制度门槛,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配合业主加装电动车充电桩。业主申报加装电动车充电桩的,由供电、消防部门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对加装场地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相关书面意见,如不符合加装条件的,及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的,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不按期整改的将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二、关于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我市不断加大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制定全市充电设施建设计划,重点在全市各镇街的学校、公园、酒店、写字楼、住宅小区、商业广场等公共场所推广建设充电设施。二是鼓励引导企业建设运营充电桩,做好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助发放工作,按照省市出台的资金管理政策,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和发放。截至2021年6月底,建成且已接入市充电设施管理平台的充电设施总数达到3709个,其中直流桩1606个,交流桩2103个。目前我市的充电设施已实现镇街全覆盖。

三、关于充电桩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吸收采纳建议。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市狠抓充电桩建设与管理。一是发展规划方面:出台《中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中山市域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等规划文件,通过科学规划提高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前瞻性。二是运营管理方面: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建标准》、《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竣工验收指南(暂行)》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三是资金扶持方面:出台《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应用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2019年至2020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用的充电基础设施予以补贴。四是价格管理方面:市发展改革局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中发改价管〔2021〕178号),从2021年1月1日起,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经营单位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充电服务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各经营单位要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出现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充电服务费要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方式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要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鹏辉,88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