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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水务局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山市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函

        文号:中发改价管函〔2021〕474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1-06-01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和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广东省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1年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实施目标

2021年省下达我市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为4.36万亩(小型灌区)。2021年底前新增改革实施范围要全部实现农业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完善,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用水主体,田间工程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各镇街要在“先建机制”的基础上,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纳入建设内容,坚持工程建设与机制建立并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改革任务

(一)切实完成年度改革任务。为确保在2025年前完成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我市将根据省的计划安排,加快推动剩余改革实施面积改革进展,因地制宜做好小型灌区的改革工作。(市发展改革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能负责,各镇街)

(二)进一步推进灌排工程体系和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各镇街要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262号)要求,结合我市小型灌区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做好斗口以上计量设施建设,并因地制宜建设田间计量设施。结合辖区实际,选择与财力相匹配的计量设施,鼓励选择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标尺等经济适用的设施,利用可起到量水作用的水工建筑物或“以电折水”等方式,满足基本计量需求,有条件的区可以运行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精准计量。(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负责,各镇街)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水权制度的建立。深入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改革区域着力推进农业用水总量和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按照适度从紧原则,加强灌溉用水管理。(市水务局)

(四)探索创新终端水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组织服务水平,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体系建设。进一步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责任,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管护责任书“两证一书”制度。推进工程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加强对渠系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护的技术指导,提高管护水平。(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负责,各镇街)

(五)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做好涉及农业供水的水库、灌区干支渠及田间水利设施等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完善供水管网建设,分级明确管护责任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加强农业用水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和效益。通过制定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配水机制、量水机制、监督机制和收费机制。(市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负责,各镇街)

(六)加强农业节水技术应用。继续推广农业节水技术。结合实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业务培训以及墒情监测,大力推广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为主的节水节肥种植技术,不断增强农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带动节水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七)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结合我市没有大中型骨干工程、中型灌区等情况,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改价管〔2017〕576号),落实我市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实行协商定价管理和农业用水价格公示制度,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作物类型、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及毗邻区域的农业水价水平等协商定价。逐步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发展改革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负责)

(八)积极稳妥推进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及时出台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或方案,总体不增加农业负担。可选择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奖补、优先用水等多种形式,调动用水户节水积极性。在完成上级考核事项的前提下,加强对现有财政补贴、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市场化运作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市水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跟踪分析改革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

(二)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项目储备,统筹好服务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涉农资金,重点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安装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等方面。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指导。有关部门要围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工作人员及改革涉及的村民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宣传和解读,大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增强节水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四)做好改革台账的更新维护及信息报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已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中。市水务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做好改革总体进展和改革措施进展台账(附件-表1、表2),市发展改革局会同财政局应及时更新农业用水价格及奖补资金安排台账(附件-表3),并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市级改革台账分别报送省对口业务主管部门,抄送省及同级相关部门。改革台账是开展考核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职能部门须做好台账的更新维护和上报工作,台账报送不及时或数据质量较差,将在考核工作和绩效评价中予以扣分。

附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台账(表1、表2、表3)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水务局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改革局高凤霏88319735;市财政局 简颖珠88266165 ;市水务局 戴耀轩88830530;市农业农村局 高丽娟 882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