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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09 分享: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围绕主要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2009年是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重要一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保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惠民生”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全局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市政府各副市长是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部门主要领导对工作任务负总责,实行“一把手”责任制,部门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加强绩效管理的操作性文件,对部门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制定科学合理的落实方案。按照提速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中心工作有新突破、新进展。对重点事项进行重点跟进,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并指定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统筹协调,在本单位内部实行目标管理,定期检查工作进展,分阶段落实政府工作目标,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四、加强协调,认真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各责任单位要善于突破难点,疏通瓶颈环节,通过解决难点问题促进工作任务完成。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协调,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意见。市政府成立重点目标任务落实督办小组,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全程督办,建立健全督办落实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对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全程督办服务,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上季度完成情况。市政府继续从有关部门抽调一批调研员、副调研员组成4个《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专项督办组,由市府办统筹开展督办工作。督办组每月确定督查专题,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检查工作进展,重点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市政府提交督办报告和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重要事项直接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加强解决问题的力度。
  六、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阶段完成情况将通过《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和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对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项目和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及时通报,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附件:1、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2、中山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草案).doc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