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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三产业2003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04-02 分享:

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第三产业2003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山市第三产业2003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加快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经第十一届49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03年起对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和镇区进行考核。

一、考核依据

    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划分,以及本市行政区划划分,分别将所对口行业纳入主要牵头部门和相关镇区协调范围,制定主要牵头部门和各镇区的第三产业年度增加值预期发展目标,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促使部门和镇区加强行业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二、考核程序

    每年年初,由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发展计划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五个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上一年分解到主要牵头部门和各镇区的预期目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审批。

三、奖励方法

    对增速和增量贡献突出的牵头部门和镇区分别予以奖励。所得奖金由获奖单位自行分配。奖项设置如下:

(一)增速突出贡献奖(共10名)

    条件:增加值的增长速度超出全市第三产业平均增长速度且分别排序在前5名的部门和镇区。

    奖金: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