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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0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9日
 
 
 
中山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推进我市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行动思路。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工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任务,以重大项目建设和新一轮技术改造为主抓手,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产业为重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充分发挥工业在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工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山经济转型升级。
(二)指导原则。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工业领域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构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引导生产要素向工业高端领域集聚。
——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相结合。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动自主创新,加强协同创新;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新兴业态,推动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
——组织结构优化和产业载体建设相结合。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优强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企业集群。加快专业镇建设,整合提升工业园区,建设优质、高效、开放、灵活的产业发展载体。
——集约发展与低碳发展相结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增量使用效益,盘活低效存量资源,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末,全市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程度明显提高,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省内领先、具备全国竞争力的现代工业体系,稳步实现由工业强市向实体经济强优城市转变。
——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1312亿元增长到1653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实现增加值增量341亿元,其中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实现增加值增量100亿元,先进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增量243亿元;主要工业产品基本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从2014年的1.25%提升到1.4%;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从2014年的2800亿元增长到3726亿元;每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从2014年的10.49件增长到11.19件。
——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17年末,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36.4%提高到38.5%以上;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17.1%提高到18.6%以上;优势传统制造业进一步改造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工业骨干企业加快做大做强,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8家左右,50-100亿元工业企业12家左右,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攻坚行动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4%,三年累计提高0.1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15%,三年累计提高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达164家,比2014年末增加15家左右,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规模与品牌位居全国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2.重点任务。
——支持大型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组建高水平的企业研究院,支持大型企业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对行业战略性、前瞻性和基础性技术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升大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和引领产业发展的能力。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和有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实验仪器、装备和设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各镇区)
——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建立健全各类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发展,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活动。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中山创客·众创空间”整体品牌,建设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全周期孵化育成体系。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上网触电”计划。(市科技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局,各镇区)
——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组建中山新型研究机构创新联盟,整合联盟内的创新资源与新型专业镇产业创新平台和产业链上的企业研发机构对接,帮助解决行业共性技术和企业新产品技术开发难题。以中山工业发展研究院为载体,支持国内外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大型企业科研机构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组建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落户中山,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研发群体。(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持以企业为主导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工作,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集成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探索技术与产业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管投分离和独立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金融局,各镇区)
——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形式,获取国内外知名品牌、高新技术、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支持创新型企业在境内外设立、收购研发机构,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产品和技术升级,培育拥有自主品牌、先进技术的创新型企业。(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争创工业转型升级新优势。
1.工作目标。
2015-2017年,全市累计引导14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660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0%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500亿元,年均增长28%以上;累计完成工业投资980亿元,年均增长17%左右。
2.重点任务。
——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对投资计划明确、技术工艺成熟、产品质量稳定、市场渠道完善的重点增资扩产项目,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项目快建设、早投产、速达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商务局,各镇区)
——推动企业设备更新。鼓励各类工业企业瞄准世界前沿技术和高端装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实施提升工业能效、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镇区)
——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围绕信息化技术在现有产业的普及应用,鼓励企业通过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过程控制、资源计划、生产运行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对工艺流程进行再造,加强过程控制,实现精益生产,改造提升现有产业。鼓励工业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应用电子商务,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镇区)
——推动产业集群协同技术改造。以各类国家级产业基地以及产业集群为载体,引导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推动大中小微企业以产业链进行协同技术改造及创新,选择若干优势产业关键环节进行“建链”、“强链”、“补链”改造与创新,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产业发展格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镇区)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事前资助、事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工业领域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平台网络、智能化改造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支持现有平台升级改造,重点建设1-2家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中山美居产业园,加快建设中山市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与有条件的镇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或企业服务中心等,向技术改造企业提供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投资策划服务,以及“机器换人”、智能改造、两化融合及先进管理模式的应用展示、体验、一体化解决方案、设备租赁和专业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镇区)
——完善技术改造投资监测和服务。完善技术改造投资监测机制,做好企业技术改造统计监测。建立市、镇区联动的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形成上下联动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撑格局。组织政银企技术改造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融资支持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各镇区)
(三)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培育工业转型升级新增长极。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市先进装备制造业三年累计实现投资450亿元;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从2014年377亿元提高到620亿元,年均增长18%;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装备、卫星应用及物联网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健康医疗器械、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等产业链。
2重点任务
——开展专项招商。实施《中山市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招商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各镇区装备制造项目招商任务。结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招商队伍建设,围绕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装备等重点领域,瞄准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靶向招商、专项招商,重点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和一批“高、精、专”产业链配套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各镇区)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逐项跟踪落实先进装备制造签约项目,在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及“三规合一”工作原则的前提下,协调解决项目报建、审批、用地等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早日投产。对重点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各镇区可提请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扶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各镇区)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努力打造东部临海、南部滨江、北部沿路、中部环城4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功能区,重点布局“四平台五基地”:以四个市级产业平台为依托引进先进装备制造项目;以临海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翠亨新区先进智造区)为依托,重点布局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光电装备等项目;以北斗物联网产业基地为依托重点布局卫星应用及物联网装备项目;以健康医药产业基地(含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为依托重点布局健康医疗器械项目;以国家火炬计划中山电梯特色产业基地为依托重点布局电梯及零部件产业;以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为依托重点布局智能制造产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镇区)
(四)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拓展工业转型升级新路径。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初步建成1个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培育出6家年产值超亿元的智能制造企业,机器人制造及相关智能装备总产值从2014年的10亿元提高到2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6%;三年累计推动2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2.重点任务
——推动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围绕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改造,在家电家具、五金机械、纺织服装、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产业,鼓励使用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大型控制系统、数控机床等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设备,推广应用新型传感、嵌入式控制系统、系统协同技术等智能化制造技术,支持工业企业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各镇区)
——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在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实施以“机器换人”为主要手段的技术改造,鼓励应用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工业机器人装备,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各镇区)
——发展智能制造服务业新业态。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向产品设计、工程承包、第三方维修维护、协同制造等多元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开展一体化增值服务,由产品制造型向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工程总包、全程服务型企业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各镇区)
(五)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形成工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9%,累计实现电机能效提升48万千瓦,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从2014年的300亿元提高到460亿元,年均增长15%。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2.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工业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按期完成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任务。加快推进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加强工业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全市有用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强化电厂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运行管理和石油炼制、化工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排放的综合治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各镇区)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开展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化工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深化粤港清洁生产合作,逐步扩大“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规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各镇区)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通过国家和省项目扶持、建设产业基地、开展项目对接等方式,积极培育“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等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商务局,各镇区)
——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和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政策,以印染、造纸等为重点行业,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及时修订产业导向目录,落实国家和省对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准入政策。综合运用差别水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强化环保、节能、质量和安全执法,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各镇区)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干预,还权于企业,分权于中介,赋权于市场。全面落实地方行政文件清理结果工作,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完善市、镇权责清单,明确市、镇权责边界,分层次、有步骤依法赋予镇区市级或县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市编委办、法制局)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放宽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列明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统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事项改革,再造企业投资管理流程,做到同步改革、并联办理。(市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编委办、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3.深化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规划编制与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统筹基本生态、基本农田保护、城乡建设用地、产业区范围控制,实现规划“一张图”管理。(市城乡规划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各镇区)
(二)完善产业发展载体。
1.加快新型专业镇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组织创新、集群创新、要素资源集约创新、产城融合创新、生态环境创新、人才创新等八大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发动新引擎、提供新平台、整合新机制、创造新智慧的新型专业镇,推动专业镇实现产业规模和效益同步提升、产业升级和城镇转型相互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互包容。(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区)
2.加快重大产业平台建设。高起点、高品质建设翠亨新区,建成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引领全市向海洋经济迈进的重大战略平台。完善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市级产业发展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引进优质项目。加快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步伐,通过扩、消、并、转和龙头带动,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形成以翠亨新区为重点,以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市级产业发展平台为补充,以国家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广东中山工业园两大体系为支撑的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区域联动、集群发展的工业园区发展架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区)
(三)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1.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大对总部企业用地、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着力降低企业因为内部重组、股权变更、资产注入而发生的成本费用,降低企业将域外资源域内化的交易成本。对总部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帮扶,提高本地企业将总部留在中山的积极性,吸引更多企业来中山建立总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区)
2.推进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行为的财政扶持力度,研究修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兼并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对重点企业的兼并重组采取一对一帮扶,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组织联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镇区)
(四)完善投资发展环境。
1.推动重大工业项目落地。破解规划遗留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业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重点围绕签约率、动工率、竣工率、投产率、增资扩产率等“五个率”抓好项目建设,做到有工作计划、有时间节点、有责任分工、有督促检查,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区)
2.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依托大企业成熟的产业资本、经销网络、创业经验打造一批大众创业平台载体,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草根创新。(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金融局,各镇区)
(五)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1.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增量用地使用效率,积极保障优质工业企业用地,探索建立工业用地供应服务平台、工业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以及竞争供地模式,优先支持优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优先安排批而未供用地供应,大力推进闲置用地处置,整治“两违”用地,重点推进锌铁棚厂房改造,有序建设商品厂房;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规划管控、收益分配、税收优惠、纠纷调处、金融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区)
2.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2015-2017年,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集中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一是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二是安排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补贴、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三是安排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载体、社会服务领域的信息化应用、集成电路设计、宽带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四是安排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欠发达镇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股权投资、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3.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及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智能制造等领域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支持产业基金、天使基金、风投基金等金融资本发展,带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支持企业发债,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市金融局)
4.强化工业人才支撑。大力引进与我市产业发展和战略取向密切相关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重点引进高端电子信息、健康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优秀人才,推进人才载体平台建设,健全高层次人才吸引、培育、激励、服务等政策体系。提高一线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和创新意识,加快培育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综合素质高的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和体育局,各镇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配合,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落实目标任务。按照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年度目标分解的要求,明确我市年度目标(见附件1),并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至各镇区(见附件2)。各镇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确保落实到位。
(三)加强跟踪督办。建立行动计划推进季报制度,联席会议各部门、各镇区每季度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健全重大工业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项目建设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施考核评价。将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纳入镇区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并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考评办制定行动计划的重点考核指标。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镇区,由市政府领导约谈镇区主要领导。
 
附件:1.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总表
2.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2015年度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总表
 
 
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2015年度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