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国**断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中发改行处罚字(2024)3号 |
违法依据 |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 |
违法事实 | 中**:2024年11月2日你单位组织开展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标项目施工时,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导致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成品油长输管道通信光纤断裂 |
处罚依据 |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中**:
罚款:10(万元) |
罚款金额 (万元) | 1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18 | 执法主体名称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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