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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中山市第二中学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内容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9-04-08 分享:

中山市第二中学:

报来“关于中山市第二中学扩建改建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101号)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就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第三教学楼 9840 平方米、架空连廊 164 平方米、男生宿舍 5780 平方米(6层,包括8人间宿舍122间,内设独立卫生间、洗浴间和阳台)及配电房 80 平方米,配套实验楼报告厅装修改造、旧校舍外墙改造、400 米运动场地及看台、消防车道、室外场地及停车场、校园绿化、边坡处理、围墙、大门、校园荷花池改造、土石方、校园文化设施、用电增容、安防系统、室外管网、教学设施设备等附属工程及公用工程。项目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66615.71 平方米(其中新增扩建面积15882 平方米)。项目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或合并建设办公用房。

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第二中学扩建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7〕109号)执行。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已批复的投资建设规模加快推进行项目建设,不得再突破业经本复函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及建设规模。

四、项目建设必须遵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688号)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业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合并建设或装修办公用房。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