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供水有限公司:
报来《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关于黄圃水厂取水口迁移(取水泵房)工程建设延期的申请》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1号)等规定,经研究,就项目核准批复延期事项函复如下:
一、鉴于项目受黄圃水厂DN1200原水管道工程建设方案因素影响,同意对《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黄圃水厂取水口迁移(取水泵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中发改核准﹝2017﹞10号)予以延期1年,有效期延至2020年3月17日。项目代码:2017-442000-46-02-020662。
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黄圃水厂取水口迁移(取水泵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中发改核准﹝2017﹞10号)执行。
三、请项目单位抓紧时间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用水需要。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