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自来水公司:
来文《关于黄圃镇DN1200原水管道工程项目期的申请函》及相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的规定,经研究,就申请项目核准批复延期事项函复如下:
一、鉴于项目因受广中江高速(园林路段)的公路和铁路建设方案因素影响,同意对《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DN1200原水管道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中发改核准﹝2016﹞20号)予以延期1年,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11日。
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DN1200原水管道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中发改核准〔2016〕20号)执行。
三、项目统一编码:2016-442000-46-02-805276。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