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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和(大岑围流域、大雁围流域、三乡围流域、 横石围流域、马新围流域)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项目单位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9-06-18 分享:

中山市水务局:

来函《关于变更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和(大岑围流域、大雁围流域、三乡围流域、横石围流域、马新围流域)项目单位的函》(中水函〔2019〕174号)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101号)及配套文件的规定,现就申请变更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单位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山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山编委〔2019〕18号),同意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8〕7号)和《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大岑围流域、大雁围流域、三乡围流域、横石围流域、马新围流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9〕45号)的项目单位由“中山市水务局”,变更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其余事项不变,仍分别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8〕7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大岑围流域、大雁围流域、三乡围流域、横石围流域、马新围流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9〕45号)执行。

三、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项目代码:2017-442000-78-01-818397。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大岑围流域、大雁围流域、三乡围流域、横石围流域、马新围流域)项目代码:2018-442000-77-01-843534。

请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变更项目单位信息。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