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务局:
《关于变更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项目单位的函》(中水函﹝2019﹞161号)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101号)及配套文件的规定,现就申请变更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南朗流域)项目单位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山市编委办《关于调整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山编委﹝2019﹞18号),同意将“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项目”的项目单位由“中山市水务局”,变更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小隐涌流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9﹞19号)执行。
三、项目代码:2018-442000-78-01-820375。请登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变更项目信息。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