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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中山长洲井溪加油站等2座加油站原地改造油罐区及更换加油机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9-05-27 分享: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中山井溪加油站、长洲加油站:

你站《关于更换双层罐的申请》收悉。经现场勘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在原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土草蓢等2座加油站在等级、罐容、罐数、油品品种及位置不变基础上更换新型双层罐,以及在加油机和加油枪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更换新加油机(见附件)。

二、你站凭本批复到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加油站报建及相关手续。

三、加油站改建期间,必须停止营业,做好各项消防安

全措施,确保油站施工过程安全,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油站建设必须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2004年12月15日商务部颁布)的要求规范设计及建设。

五、加油站竣工后,必须提供各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件,报我局复核后,方可营业。

六、严禁擅自建设与申报不相符的设施。本批复有效期三个月,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加油站原地更换地下双层油罐的名单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