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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年度部分路口路段交通疏导整治项目调整建设地点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9-04-24 分享: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2018年度部分路口路段交通疏导整治项目建设地点的函》(山安交函〔2019〕182号)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101号)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就调整项目建设地点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建设用地审核意见(中山自然资函〔2019〕412号),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发中山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同意将项目原来5个建设地点中的“顺通路-江湾路、宏基路-莲兴路-东华路”,调整为“翠沙路-岐峰路、翠虹路-康欣路”。调整后建设内容为:项目对岐港公路-岐峰路、翠沙路-岐峰路、翠虹路西区中心小学对开路口、翠虹路-康欣路、兴文路-逸兴路等5个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并配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翻新完善孙文东路、沙石公路、体育路、悦来南路、莲员东路等10个路段交通标线。

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关于2018年度部分路口路段交通疏导整治项目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8〕87号)执行。

三、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已批复的投资建设规模加快推进行项目建设,不得再突破业经本复函和项目批复的投资规模及建设规模。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