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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大新路)增加概算投资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8-11-20 分享: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报来《关于申请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大新路)概算投资调整的函》(中代项函2018501号)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101号)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增加概算投资事项函复如下:

一、考虑到项目因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属于《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制度》可以调整范围。因此同意“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大新路)项目”增加概算投资90万元(即由原来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967.70万元增加至1057.70万元)。

二、其余事不变,仍按照《中山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FZ02S0418Z05000028)执行。

三、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已批复的投资规模及内容进行建设,不得再突破业经本复函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概算批复的投资建设规模。

四、项目代码:2018-442000-78-01-805601。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