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来文《关于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江路、沙石公路)立项批文的函》(中代项函〔2018〕4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更正项目名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江路、沙石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8﹞58号)》的项目名称更正为“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江路、沙石公路)”。
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东江路、沙石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8〕58号)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