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侨中学:
来文《关于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更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地址更正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用地权属证﹝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84975号﹞,同意“中山华侨中学高中部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地址由原来“中山市石岐区大沙南路和东明大桥东侧”更正为“中山市石岐区大沙南路13号”。
二、其余事不变,仍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8〕50号)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