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来文《关于商请调整我所戒毒人员体能康复训练场修缮工程部分建设内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101号)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调整建设规模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减少项目建设对戒毒人员生活和训练造成影响,同意调整“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体能康复训练场修缮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对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体能康复训练场进行修缮,建设面积47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塑胶场地、塑胶跑道、天然草皮、改造排水井6个、灯光系统、户外LED显示屏。
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975214元。
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体能康复训练场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7〕103号)执行。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8号)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行业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或合并建设、装修办公用房。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