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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3部委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7-08-24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印发<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427号)转发你们。由中山海关作为发起部门,及时按照文件要求,于10月底前出台工作实施方案,其他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印发《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