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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部委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7-04-21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580号)转发你们。由市环境保护局作为牵头部门,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工作部署,其他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rar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