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2416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补充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676号)有关要求,2020年7月30日,我局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市发展改革局、相关部门核查等环节后,确定中山市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拟清算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60-88231226,邮箱:zsfggjscyk@163.com)。
附件:中山市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拟清算名单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