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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收费标准不作调整的复函

文号:中发改价批〔2025〕7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08-12 分享:

中山市小榄东阳学校: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发改收费〔2024〕15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你校2025年秋季学期的学费不作调整,仍按中发改价批〔2022〕4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此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