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6495号)和《中山市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发改产业〔2019〕566号)工作要求,2020年4月2日,我局在市产业扶持资金网、局官网、局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个人申报、镇区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市发展改革局、相关部门核查等环节后,确定中山市2016年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5月18日至5月2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88231226,邮箱:zsfggjscyk@163.com)。
附件:2016年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