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山市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府[2016]40号),我局作为楼宇经济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山市楼宇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依法对上述文件进行公示。本公示自刊登之日起15日内,广大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组织可到市发展改革局网站()查阅相关文件,若需要更详细地了解情况,可以直接到市发展改革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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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楼宇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