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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法务研讨会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19-07-29 分享:


7月26日下午,为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法务研讨会,会议由陆松煊副局长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邀请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法律顾问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冠华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今年5月15日起施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吴冠华律师提炼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七大亮点,通过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进行解读,并就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和申报材料的公开问题、因科研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形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与干部职工进行面对面交流释疑。

研讨会推动我局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要求,同时也解答了近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将对我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积极作用。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