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招考机关雇员面试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6-07-04 分享: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机关雇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6年7月6日上午 9:00-11:00。
      二、面试地点:中山市政府5楼527室(考室)、530室(候考室)。
      三、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于7月6日上午8:30之前到上述指定候考室报到,凭本人身份证确认身份。面试当天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将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面试。
      2、考生在面试前须仔细阅读“考生面试须知”,面试过程应自觉遵守考场制度。
      五、咨询电话:0760-88317291;联系人:周先生。

 

 

      附件:考生面试须知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4日
 
 

 

 

附件: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以及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必须关闭,连同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一并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作无理要求。
      七、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考生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7月8日在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