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裁切机、固态电池测试机、分切机、制片机等。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092.1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702.34万千瓦时/年,自来水消耗量不高于0.28万立方米/年;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6886.35吨,其中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0吨,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6886.35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09.63千克标准煤/万安时。项目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不高于0.14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不高于1.38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不高于1.02吨二氧化碳/万安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