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建设2栋工业厂房,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压铸机、破碎机、数控车床、齿箱平台螺丝机等。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020.97吨标准煤(当量值)、不高于2184.6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16.4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1.91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0.94吨/年,自来水消耗量不高于2.2万立方米/年;办公区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64.75千瓦时/(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9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3194.25吨,其中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合计不高于231.75吨,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2962.5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67.60千克标准煤/万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532.38千克二氧化碳/万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