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3-13 分享:

项目名称

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

中山长益光电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模压成型机、注塑成型机、镀膜机、自动组装线等。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420.56吨标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155.87万千瓦时/年,自来水消耗量不高于0.56万立方米/年,氮气消耗量不高于7.01万立方米/年。单位光学镜头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36.76千克标准煤/万颗。项目建设后产6000万颗各类泛安防及智能产品光学镜头及相关配件。项目碳排放情况: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5107.79 吨二氧化碳,其中间接排放量不高于5107.79 吨二氧化碳;项目光学镜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0.85吨二氧化碳/万颗,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57吨二氧化碳/万元。

批后公告期限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3日

审批部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60-89982801

0760-89817130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60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告期间可以将意见发送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电子邮箱zsfgsp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