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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弘景光电光学镜头和摄像模组研发制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6-01-20 分享:

项目名称

弘景光电光学镜头和摄像模组研发制造项目

项目单位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调焦设备、点胶一体机、预调焦设备、调芯机、调芯机自动上下料机、双工位组装机模具设备等。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不高于7156.02吨标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822.64万千瓦时/年,自来水消耗量不高于4.98万立方米。光学镜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量不高于155.59千克标准煤/万个,光学模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量不高于2122.07千克标准煤/万套。项目碳排放情况: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25362.34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0吨,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25362.34吨,光学镜头单位产品综合碳排放量不高于0.56吨二氧化碳/万个,光学模组单位产品综合碳排放量不高于7.6吨二氧化碳/万个。

批后公告期限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8日

审批部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60-89982801

0760-89817130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60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告期间可以将意见发送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电子邮箱zsfgsp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