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的要求,现将我市拟变更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0-88325592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改局536室
序号 | 原定点单位名称 | 拟变更定点单位名称 | 承担任务 |
1 | 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中山金钻酒店有限公司 | 节假日价格监测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