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7栋商住楼、1栋配套楼、2栋商业连住宅楼和1栋门楼。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059.14吨标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08.53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6.18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0.57吨/年,自来水消耗量不高于30.1万立方米。项目住宅区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28.32千瓦时/(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5.3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配套公建区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61.02千瓦时/(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5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商业区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57.12千瓦时/(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0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车库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6.47千瓦时/(平方米·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