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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07-22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局拟于2025年8月组织召开中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计21名,包括消费者10名(含低收入居民消费者1名、居民消费者5名、非居民消费者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市消委会1名,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另外,本次听证会设消费者替补人员3名,在原定消费者不能出席时进行递补。

  (二)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

  (三)新闻媒体:本次听证会设媒体席,新闻媒体2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消费者(含替补人员)及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所缺名额按规定委托市消委会及市民政局推荐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通过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发展改革局按规定委托推荐产生或聘请。新闻媒体通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时间顺序产生。

  三、消费者、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中山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消费者、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告其姓名、性别、职业。

  (三)属于中山市供水企业服务区域的中山市内用户。

  (四)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工作人员、供水企业从业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并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消费者、旁听人员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按要求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1、2、3),咨询电话:0760-88319735。以下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一)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报名登记表、最近一年内任意月份水费账单(或收据)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报名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发展改革局536室。

  (二)网络报名:请将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并附身份证(或居住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及最近一年内任意月份水费账单(或收据)扫描件,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邮箱地址:zsfgjg@163.com

  五、新闻媒体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4),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在邮件主题中填写“新闻媒体报名”。

  邮箱地址:zsfgjg@163.com

  六、其他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听证会延期或无法举行,将按规定及时通知听证会参加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发布延期或取消听证会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居民消费者报名表

      2.中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非居民消费者报名表

      3.中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4.中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