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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节能审查意见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7-05 分享:

项目名称

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

项目单位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中山市东区、火炬开发区、港口镇

项目总投资

(万元)

68504.9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477.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477.2

项目建设

性质

新建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一、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47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77.2平方米。项目拟沿“景观路-博爱七路-花园路-濠东路-濠东路延长段-建中路-濠江西路-科技西路-凤凰路-沙港东路”新建一段DN2000原水管,管道全长约15.6公里,并新建一座长江水库取水泵站(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以及DN2000管穿长江水库大堤60米,新建一座中途加压泵站(占地面积877.2平方米,建筑面积877.2平方米)。

二、项目营运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045.2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费量不高于850.46万千瓦时/年,自来水消费量不高于0.023万立方米/年。

后公告期

2023年76日至2023年714

审批部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60-89982801

0760-89817130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60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告期间可以将意见发送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电子邮箱zsfgsp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