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和信息填报等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发改能源函〔2023〕24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3-06 分享: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市石油行业协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和信息填报等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3〕167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和信息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2022年度年检的企业范围

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2022年新领证或正在实施相关建设且无经营行为的企业,须向我局提交书面免检申请,经批准可不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1.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2022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需体现1-12月分月销售情况,油品来源情况);

6.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上述材料除证书原件外所有页面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1.2022年度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详见附件3、4);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区企业需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或备案书等复印件;

4.2022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报告或报表(需体现1-12月分月成品油进销存,油品来源,销售去向等情况);

5.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租赁经营企业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上述材料除证书原件外所有页面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三、年检工作程序

(一)材料上报

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将年检材料向我局报送,由我局统一审核、汇总、统计。报送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一号市政府大楼528室。

(二)审核方式

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名单,我局将在“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http://www.zs.gov.cn/fgj/)上予以公示。同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合格企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副本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

(三)不符合条件企业处理方式

1.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我局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及录入信用监管系统。

2.对于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我局依法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并就撤销决定通报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

3.对于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我局将及时通报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

(四)时限要求

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及时准备材料,于5月10日前将相关年检材料报送我局。

四、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信息填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规范船用燃料油管理,做好符合标准的船用低硫油供应保障工作,请市石油行业协会组织我市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完成《2022年度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信息表》(附件5)填报工作。

五、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工作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应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前两个月及时办理换证手续,按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新申请)换证程序在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进行网上申报。

六、其他要求

)企业所有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如企业不能出具相关年检材料,须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报告。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工作与年检工作不同时进行,经营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年检。

)请符合条件安装智能税控系统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积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做到应装尽装,依法纳税。

)请市石油行业协会协助做好年度检查相关工作。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和信息填报等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3.2022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4.2022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5.2022年度船用燃料油经营企业信息填报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6日

(联系人:梁思远,联系电话:8831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