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红火蚁防控物资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118号)的要求,我市拟新增1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现将拟执行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及信息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1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60-88325592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改局536室
附件:中山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公示表(中山市民众供销合作社)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