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项目单位: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发改价控〔2018〕332号),我局印发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项目补贴资金申领的通知》(中发改价费函〔2021〕722号),由于资金发放方式有变,现就项目补贴资金申领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发单位变更
2020年度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补贴资金已由市财政局下拨至各镇街,请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本镇街各项目单位。
二、收款收据更换
(一)原收款收据由各项目单位于8月25—27日至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领回。
(二)各项目单位按规定格式重新填写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款收据请于8月30日前提交到属地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属地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协助将资金拨付给本镇街项目单位。
附件:1.中山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项目单位2020年度补贴资金汇总表
2.收据模板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曹鑫,0760-88325592,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5楼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53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