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局2019年度档案整理按期、按质完成并顺利通过市档案局年度评估考核,拟聘请经市档案局备案的具有档案整理资质的档案中介机构协助开展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对我局2019年度产生的文书档案、行政审批档案、价格鉴定档案和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包括档案甄选、分类、整理、编码、盖档号章、著录、扫描、上传、装订、装盒、入库以及制作封面、目录等工作(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经市档案局备案且具有档案整理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评标
(一)组织评标。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后,我局将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管理制度(暂行)》要求组织开标和评标。
(二)评标标准。本次评标采取总价评分法,评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报价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二阶段是价格评审,取我局近三年档案整理数量的平均值作为计算数量,以单价乘以计算数量得到的总价为评审的依据,按照价低者得的原则,选取总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四、其它要求
(一)报价要求。采取单件/案卷报价的形式,报价格式详见附件2,有其他报价要求的可另附说明。
(二)投标文件报送要求。投标单位应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包括单位和人员资质)等材料各1份,投标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封装订好,封面请注明“2020年档案整理服务投标文件”,于2020年5月9日前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五楼525室。
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本次投标。如对投标事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局反馈。
附件:1.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档案整理服务需求
2.档案整理服务报价表(参考样式)
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88328407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档案整理服务需求
档案整理服务机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以及我局实际工作需求,本着严格、守信、守纪、守法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档案整理服务经验,提供全面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档案整理服务,保证我局2019年度档案整理服务按期按质完成,顺利通过市档案局年度考核评估。
(一)档案整理服务范围及时限要求
1.整理类别:文书档案、行政审批档案、价格鉴定档案、会计档案等。
2.整理时限:自入场整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整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档案甄选、分类、整理、编码、盖档号章、著录、扫描、上传、装订、装盒、入库以及制作档案封面、目录等工作。
2.整理方式:文书档案、行政审批档案和会计档案采用单件形式整理,价格鉴定档案采用案卷形式整理。
3.文档数字化要求:除会计档案和部分行政审批档案(特指扫描专业性高、难度大的报告书、图纸)外,所有档案均要求扫描彩色PDF版并挂接中山文档平台,扫描费用按件/卷计算。
4.档案数量计算标准:以最终著录中山文档平台档案数量为计算标准。
(一)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市档案局规定或行业规定、习惯执行;
(二)档案整理应做到归档资料齐全、装订或粘贴规范、管理期限认定准确、分类明晰、归档文件编号连续不缺号、档案系统目录与档案盒内实体档案文件一致;
(二)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整理工作,对整理质量负责,确保档案年度考核评估验收合格,并承诺提供免费质保直到符合市档案馆档案移交质检要求;
(四)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在服务期间不发生档案文件资料丢失、损毁、泄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