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2416号)工作要求,2019年6月,我局在市产业扶持资金网、局官网、局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对2015年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以上牌日期为准)但尚未获得省级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进行据实清算。经企业和个人申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市发展改革局复核、相关部门和镇区再次核实等环节后,确定中山市2015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省级补助)拟补助名单,
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88231226,邮箱:zsfggjscyk@163.com)。
附件:1.2015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省级补助)汇总表
2.2015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省级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