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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涌镇 防患于未“燃”!筑牢燃气安全“人民防线”!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24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大涌出租屋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全面强化燃气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工作,消除燃气各领域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7月23日,大涌镇组织召开出租屋燃气安全工作会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萧学谦,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柳霖,副镇长李雨强,大涌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驻村五联系的中层干部,各村(社区)负责出租屋管理的两委,大涌镇辖区内大型出租屋业主或承包人,大涌镇辖区内燃气中转站及便民服务点负责人等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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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燃气事故,要求大型出租屋业主或承包人遵守燃气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房屋符合安全用气规定。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大涌消防大队和公安分局分别通报出租屋消防安全和出租屋管理相关情况。会议还邀请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讲解燃气器具的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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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教训,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大涌镇于7月21日、22日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大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社区(村)分组成检查组,分4大片区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收缴不合规炉具150多个,非法冲装石油气瓶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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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使用给广大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然而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特征,如果一旦违规或不正确使用,极易引发燃气爆炸安全事故。大涌镇将持续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大对餐饮企业及出租屋的安全用气排查整治工作,查处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行为,打击“黑气”违法行为,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如何正确、安全使用燃气?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燃气使用安全“九提示”

  ►购买选用合格的燃气灶、胶管、气瓶、调压阀等,使用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

  ►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更换气瓶要与管线连接牢靠,并检查是否漏气。

  ►不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以免影响密封效果。

  ►使用燃气的房间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避免汤水沸溢造成火灭漏气。

  ►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气瓶阀门、管道与软管连接阀门和灶具开关。

  ►应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胶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

  ►建议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安装燃气自动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事故。

  ►遇到任何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远离危险位置,联系燃气公司和物业,严重的拨打“119”电话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