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诊疗科目 | 注销原因 |
大涌宏德门诊部 | 中山市大涌镇中新路45、47号首层之二(梁雅君、梁寿棉、梁影叶房产) | 段元平/段元平 | MA510CDQ544200017D1102 | 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口腔科/急诊医疗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 医疗机构自主申请注销 |
以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经我局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大涌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