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诊疗科目 | 注销原因 |
蔡剑兵内科诊所 | 中山市大涌镇南文村“老鼠地、榕树坑”(富裕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房产首层26卡商铺) | 蔡剑兵 | MA4WMD6G844200017D2112 | 内科 | 医疗机构自主申请注销 |
以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经我局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1月28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大涌分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