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经办机关或单位 | 备注 |
| 1 | 中涌流行罚〔2016〕005号 | 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蔡艳红(身份证号码362202******764X) |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1928856 | 中山市大涌镇华泰路(188号二楼) | 蔡艳红 | 当事人于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经营条形码为6920180210430的“4.5L屈臣氏饮用水”产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 主动履行,2016年11月8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1月8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
| 2 | 中涌流行罚〔2016〕006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曾兵英(身份证号码362202******0382) |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3501883 | 中山市大涌镇环镇路石井路段53号首层 | 曾兵英 | 当事人于2016年8月27日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常润茶”(制造商:桂林安和药业有限公司),经核实统计,被扣押的“常润茶”货值金额为45.0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常润茶”产品:货值金额45.00元。 | 主动履行,2016年11月29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1月28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
| 3 | 中涌流行罚〔2016〕007号 | 经营过期食品案 | 蔡艳红(身份证号码362202******764X) |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2778312 | 中山市大涌镇安堂村洋心 | 蔡艳红 | 当事人于2016年7月16日销售过期食品“360克果子町-五谷味苏打饼干”(生产日期: 2015年06月04日,保质期:1年)。经核实统计,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为8.8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共计8.80元。 | 主动履行,2016年11月29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1月28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
| 4 | 中涌流行罚〔2016〕008号 | 经营过期食品案 | 廖德锋(身份证号码350722******0619) |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2679317 | 中山市大涌镇石井村堑基下 | 廖德锋 | 当事人于2016年8月7日销售过期食品“金鲤桥-果园辣味榄”(生产日期:2015-08-05,保质期:12个月)。经核实统计,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为5.0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共计5.00元。 | 主动履行,2016年11月29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1月28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 |
| 5 | 中涌流行罚〔2016〕009号 | 经营过期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彭勇(身份证号码430223******6910) |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3504505 | 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华星路)(伍灿忠厂房首层) | 彭勇 | 当事人于2016年7月28日销售过期食品“900ml金龙鱼玉米油”(生产日期:2014/07/09,保质期:18个月)和“32度诸葛酿酒”中附赠的赠品“茂德公南派辣鱼仔”(生产日期:2014-01-22,保质期:18个月) 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核实统计,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为77.0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共计77.00元;2、警告。 | 主动履行,2016年11月29日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1月28日 | 中山市大涌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