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镇开展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单位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省、境外驻中山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年审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三、年审内容
2020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年审方法
(一)上门申报: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后,按本通知要求备齐相关年审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到大涌镇残疾人联合会办理年审。地址: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服务办公室(婚姻登记处旁)。
(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入口进行在线申办(点开广东省切换区域和部门->省残联->公共服务->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
五、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及《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在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网站www.zsfwzx.org.cn下载)。
2.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人职工缴纳2020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全年度参保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军人,则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验原件和交复印件。
温馨提示:如企业需要招聘残疾人,请关注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网站www.zsfwzx.org.cn。
咨询电话:87725325 联系人:黄小姐
大涌镇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