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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22 分享:

文件: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我镇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于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说明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为政府投资管理提供了行政法规层面的上位法依据。随后,市政府于2020年12月11日出台《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规字〔2020〕7号、中府〔2020〕86号)。为加强我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明确建设主体,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程序,我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三)《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规字〔2020〕7号、中府〔2020〕86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大涌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共6章48条,主要明确了总则、项目决策、审批程序、项目实施、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适用范围。

  明确在大涌镇行政区域内使用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二)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

  一是完善项目发起决策程序与预备项目库管理。明确预备项目库项目的来源,规定每年7月启动预备项目库集中修编工作,申报项目需参照项目建议书深度进行充分论证。同时补充规定:“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直接纳入政府投资预备项目库”。该条款旨在为防汛抢险工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设施等紧急民生项目,以及镇党委、镇政府决议部署的重大建设任务开辟快速通道,确保项目及时启动。

  二是强化项目入库的财政预算统筹平衡。明确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汇总各行业领域申报纳入预备项目库的项目,会同中山市财政局大涌分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筛选,做好与基建预算的衔接平衡,按轻重缓急原则纳入预备项目库和作出实施时序安排。

  三是强化预备项目库的刚性约束。预备项目库每年集中修编,经报镇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纳入预备项目库后,方可开展项目建议书、勘察、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估算明细表)编制和评估等前期工作。

  四是在完善预备项目库管理的基础上,提出编制下一年度新建项目计划的程序及要求。

  (三)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

  一是明确纳入预备项目库后可简化审批程序。政府投资项目经镇政府批准纳入预备项目库的,视同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估算明细表)。对于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免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直接编报初步设计概算;对于估算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可简化为项目投资估算明细表审批。

  二是明确未纳入政府投资预备项目库但确需立项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可纳入预备项目库。由项目单位提供国家、省、市、镇有明确要求实施的依据,通过“多规合一”合规性审查后,依次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三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明细表)交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四是厘清纳入基建管理的项目范围。不须与建设工程同时施工、安装的单纯设备购置类项目(如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材料设备购置、专用工具和仪器购置等),总投资200万元以下的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其他工程项目,不纳入基建管理范围,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实施。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

  一是加强超立项投资管控。概算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立项批复的估算投资。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和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安排财政性资金预算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概算投资。

  二是严格概算调整管理。明确在概算审批前,若初步设计提出的概算金额超过立项批复估算金额,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受理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申请。确需受理的,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征求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中山市财政局大涌分局意见并达成一致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项目概算。

  (五)项目实施程序与监督完善

  一是建设单位定岗,根据项目类型差异(如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明确划分了9类建设单位。该规定通过清晰界定权责边界,有效解决了职责交叉与推诿问题,确保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精准履职、协同联动,从而显著提升项目执行效率,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资金闭环管理,明确中山市财政局大涌分局负责预算、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批复。通过上述审核及批复,财政部门能够有效监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对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核查和追踪。

  四、预期效果

  (一)规范项目审批程序。细化措施步骤,明确免办审批、免编项目建议书等情形及概算调整流程,力求为各环节提供明确指引。

  (二)提高项目推进效率。严格落实“减程序、减时限、减前置、减资料”要求,节省前期工作时间,简化审批流程,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三)明确责任边界。划分建设单位职责,建立从决策到验收的全过程责任追溯体系。明确财政部门在预算、结算及决算中的审核批复职责,实现资金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