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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3-11 分享:

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现将《大涌镇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与农业局联系。联系人:卢杰恩联系电话:87725139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9311

  

 

大涌镇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大涌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根据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我镇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大涌镇《关于印发<大涌镇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涌府办〔2018103号)等文件的工作部署,为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切实解决我镇农村道路和田间窝棚乱搭乱建的突出问题,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创建美丽宜居大涌,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

(一)实行以村(社区)主体的原则。村(社区)为责任实施主体,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要规范土地流转和生产秩序,从根源上控制治理和规范经营,治理和后期监管两手一起抓,帮助种养户协调解决其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实行依法界定的原则。镇国土、农业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的搭建物进行界定。对符合条件的田间窝棚要进行规范引导和改造提升。对影响农村道路整洁及违法搭建的田间窝棚要分批、分步骤予以清理、清拆。

(三)实行分工合作的原则。镇属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各村(社区)推进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实行因地制宜的原则。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内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清理和拆除整治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对象。村(社区)的农村道路以及田间地头违法搭建或影响村容村貌美观的各类棚舍。一是非法占用耕地、随意转包、擅自改扩建和违法搭建用于居住的窝棚;二是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工具及看护需升级改造的棚舍。

(二)总体目标。村(社区)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首先重点解决农村道路垃圾清理及田间窝棚乱搭乱建问题,依法依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美化农村环境。要求2019年内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到2020年确保全镇实现“田间地头窝棚美观统一,村容村貌整体协调”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93月底前。各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农村道路情况及田间窝棚乱搭乱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积极进行宣传发动,加大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对影响农村道路整洁及田间窝棚乱搭乱建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2全面推进阶段(20194月至201912月)。及时总结宣传发动阶段的工作经验,将清理农村道路及整治田间窝棚工作在本镇区域内全面推进,确保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道路清理和田间地头窝棚整治工作,力争实现农村道路整洁和田间地头窝棚美化统一。

3形成长效阶段2020年后。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土地发包合同管理,切实杜绝农村道路乱堆乱放和棚舍增量,新搭建棚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田间地头窝棚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涌镇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余添宏任组长,镇农业局局长卢杰恩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农业局、国土分局、城管执法分局、交通分局、住建局、宣传办、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由镇农业局、国土分局、城管执法分局、交通分局、住建局任成员单位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参加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

1美化农村道路环境。切实加强对镇农业区域的农路整治,加强硬底化农路和砂石农路的维护,消除农路堆放垃圾、占道搭建、杂草丛生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和美化周边环境。

2分类整治田间窝棚乱搭乱建。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安排,分阶段对各类田间地头棚舍进行重点整治。对违法搭建的窝棚予以拆除,对符合条件用于放置农业生产工具的窝棚予以升级改造,力争做到“风格统一,样式美观”。

3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推进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要从根源上控制治理和规范经营,治理和后期监管两手抓,优化种植和养殖业的生产布局,理顺和规范土地流转和生产秩序,将农业规模生产纳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二)责任分工

1村(社区):一是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本村(社区)整治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工作方案。二是组织辖区内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的摸排统计工作,建立田间地头窝棚整治台账。三是做好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道路清理及违法搭建田间窝棚的清拆,按时完成清拆任务及处理清拆物件。五是做好专项整治的维稳工作,以及清拆现场的交通分流、安全保障工作。六是对田间窝棚内用电、用火、用水安全隐患进行监管和治理。七是依法对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整治。八是加强对村(社区)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流转程序,调整调优种植和水产养殖结构。

2农业局:一是牵头制定镇级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实施方案,二是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参与专项整治督导。三是定期掌握各村(社区)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向镇委、镇政府报送各镇区整治情况。四是与国土部门联合做好田间地头窝棚样式方案设计,明确具体标准。

3国土分局:加强设施农用地的实施跟踪,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章建筑进行核查认定等工作。

4城管执法分局:加强对农村道路上乱堆乱放及田间窝棚上违法乱搭乱建的查处和拆除。

5交通分局:加强镇辖区内公路、村巷道沿线农村道路两旁乱堆乱放情况的管理。

6宣传办:做好媒体宣传工作,积极报道正面事例,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7供电分局:配合各村(社区)在对违法违规搭建的田间地头窝棚清拆期间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

8.自来水公司:配合各村(社区)在对违法违规搭建的田间地头窝棚清拆期间采取断水等强制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村(社区)是农村道路和田间窝棚整治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村(社区)两委干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人员和经费保障。镇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要亲自抓,并报送一名工作人员做联络员,填写好《大涌镇田间地头窝棚整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1),做到分工明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摸清底数,制定方案。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内农村道路和田间窝棚的基本情况摸底造册,对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汇总,填写好《田间窝棚信息调查表》(附件2)于325日前报送至镇农业局备案。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的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制定细化整治措施,出台具体工作方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动广大农户支持农村道路及田间窝棚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开展媒体宣传,积极正面发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各类传媒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社会舆论氛围。

(四)联动协调,形成合力。村(社区)要主动作为,加强组织统筹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发动和教育引导群众,确保政令畅通、措施得力,切实推进本区域的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以强大的合力共同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大涌镇田间地头窝棚整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

   单回执

   2. 大涌镇田间窝棚信息摸底调查表

   3. 大涌镇田间地头窝棚整治标准

   4. 中山市田间窝棚规划设计方案参考样式


附件1

 

大涌镇田间地头窝棚整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

 

姓名

职务

工作电话

手机

QQ

负责人

 

 

 

 

 

联络员

 

 

 

 

 

  请于2019315日前通过OA系统邮箱发送给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联系人邮箱joe1919@126.com。联系人:李泳彬,联系电话:87725139

 

 

 

附件2

大涌镇田间窝棚信息摸底调查表

          村(社区)

 

 

 

 

 

 

 

 

编号

使用人姓名

常住地地址

电话

结构

用途

窝棚数量(间)

窝棚面积(m2

土地流转合同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备注:1、结构分为:砖木结构、竹木结构、彩钢板结构、大棚。  2、用途分为:居住、看护房、工具房、厕所。  3、有土地流转合同的打“√”。 4、有水电接入的打“√”。

 


附件3

大涌镇田间地头窝棚整治标准

 

  整治对象:田间地头违法搭建或影响村容村貌美观的各类棚舍。一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沿线、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各类棚舍;二是非法占用耕地、随意转包、擅自改扩建和违法搭建用于居住的窝棚;三是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工具及看护需升级改造的棚舍。

 

  整治要求:一是窝棚只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不得住人;二是涉及设施农业用地的必须经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才能使用三是整治后窝棚须采用以轻钢为骨架,夹芯板为围护材料的环保经济型活动房屋形式;四是整治后窝棚统一长度在56米内,宽度在2.53米内,高度在3米内;五是整治后窝棚只限单层,不得做高层建筑。

 

备注:请参考中山市田间窝棚规划设计方案的样式(附件4)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