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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大涌镇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1-16 分享:

各单位、村(社区):

    为加强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合力。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中山委办〔201726号)要求,研究,决定建立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规划计划落实。

2.研究每年向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党内制度建设情况,总结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

3.统筹协调综合性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推动已出台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

5.督促指导和服务党委领导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

6.研究其他需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

二、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党政办牵头,纪委、组办、宣传社会事务局、综治办、经信局、人大办、法制办等参加。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联席会议由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召集,也可由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委托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负责领导召集。参加人员为各成员单位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的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党政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向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适时召开。

2.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后送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相关工作。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