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大涌镇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04 分享:

各部门、各村(社区):

    现将大涌镇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文体教育局联系。联系人:李亮,联系电话:87122336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894

 

  

大涌镇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幼有所育”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粤教基〔201714号)、《中山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教体〔201843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学前教育惠民扩优工程,经同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情况分析

自实施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来,我镇学前教育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政府主导的中心幼儿园和村(社区)举办的幼儿园普惠办学、体制稳定、质量保证、服务社会。我镇现有幼儿园9所,全部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办学规模为70个班、2535个在园幼儿,其中本地户籍幼儿723人,占比28.52%,非本地户籍幼儿1812人,占比71.48%。全镇幼儿园教职员工共272人,其中,园长及专任教师共158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合计125人,占比79.11%(本科学历43人,占比27.22%,大专学历82人,占比51.89%)。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人数为115人,持证率72.78%。广东省一级等级幼儿园1所,中山市一级等级幼儿园2所,等级幼儿园合计3间,占比33.33%。镇内有中山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5间,连同3间等级幼儿园共8间幼儿园达到省规范化标准及以上,并被评定为中山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因此我镇规范化幼儿园、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占比均为88.89%。目前仅剩1间幼儿园为无等级幼儿园,正在努力创建为“中山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和“中山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过程中。

由于学前教育为非义务教育阶段,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总体经费投入尚不足,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一些基础性、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包括:现有幼儿园学位不能完全满足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量虽有所增加但还不够充足;新增小区政府产权配套幼儿园和社会力量办学的民办幼儿园投入不足未能实现零的突破;石井和全禄两个社区缺乏本村村办幼儿园或民办园,难以满足两辖区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镇村两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缺口仍然较大,未能在制度上得到长期有效的经费投入和经费运转合理收支的保障;幼儿教师队伍的待遇还没能得到大力的改善,工资水平仍然比较滞后,导致招聘合资格、高素质的教师及保健医生难度大,优秀教师容易流失,整体教师队伍的流动率偏高;学前教育业务管理和科研带动力量薄弱,镇级办学监管和教育指导方面有专任或兼职人员的补充需求,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有待提升。上述问题制约着幼儿教育的整体发展,不利于我镇学前教育朝着“幼有所育,有量有质”的目标进发,不利于新时期里,解决当前二胎政策、户籍改革以及未来大湾区发展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对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的追求与我镇学前教育现状之间的矛盾。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统筹,深化改革,更好地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优质化、公益普惠性、办学多样化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普及与质量并重”、 “凸显公益普惠”的发展方向,遵循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建成覆盖镇内各辖区、园所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学前教育运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改善,各类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和办园水平稳步提高,较好地满足本镇常住适龄儿童享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

(二)具体目标

1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新增民办幼儿园1所,新增幼儿园学位300个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99%以上,确保所有本镇户籍3-6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同时,较好地满足适龄常住儿童入园需求。

2扩大规范化幼儿园覆盖率。现有起凤环幼儿园将按照省规范化标准改善现有无等级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保教内涵建设,2019年创建为“中山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现有9间幼儿园规范化办学覆盖率将达100%

3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积极扶持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园舍改善和内涵建设。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占比保持30%以上,全镇公办(含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

4提高幼儿园保教队伍的素质。力争到2018年底,全镇幼儿教师持证率达8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85%以上专任教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加强幼教队伍各种岗位的镇本培训和园本培训,提高幼教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支持省名园长工作的各项工作开展,扶持大涌幼儿园+安堂幼儿园+南村幼儿园“1+2”结对联盟行动计划的开展,以研促教、以教促园、以园留人、以人发展、以点带面,稳定并发展我镇的幼教师资队伍。

5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镇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健全学前教育教科研网络,争取添加专职或兼职学前教育教研员1名,坚持以省一级幼儿园为示范,市一级幼儿园领头,全镇教研划分两大片的镇本教研互助模式,镇内成立学前教育教研小组,落实工作制度和待遇,指导全镇幼儿园开展常态化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努力为每个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力争在2020增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1个,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1镇政府根据省、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精神,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城镇人口规划等因素,结合现有幼儿园学位状况,参照市2017年完成的中心城区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根据本镇区的城乡规划情况,2018年底前,完成辖区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

2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管理。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山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建好、用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确保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用于举办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多措并举,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1加快发展公办、村集体幼儿园。办好大涌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中山市唯一一个省名园长工作室在我镇中心幼儿园发展乃至全市幼教领域中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办好村集体幼儿园,加大对村集体幼儿园的镇村两级财政投入,出台支持村办幼儿园发展的具体措施,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村集体幼儿园进行一定的建园补助,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能力。

2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政策,积极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工作,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奖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土地划拨、租金减免、免费培训、教科研指导等政策,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3重视学前特殊教育。解决特殊儿童的入园需求,支持各类幼儿园应秉持融合教育的理念,创造条件招收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提高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比例。

(三)健全机制,完善学前教育管理。

1理顺管理和办园体制。落实镇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村集体举办幼儿园的公办性质。2018年底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进一步改革我镇村办幼儿园经费管理办法,争取全部村办园都能做到账户、账目、资金独立核算,独立审计,为进一步理顺村办园在收费管理、法人登记或变更、幼儿园办学资格证换领等方面工作提供条件。

2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科学、自主发展、内涵发展,提升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在扎实开展幼儿园年检工作的同时,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经费使用、收费行为等专项检查活动,实现幼儿园的动态监管。强化托幼机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幼儿园环境安全、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幼儿应急救助培训、灾害应急演练、幼儿防诱拐性侵等安全教育。加强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家园沟通等支持幼儿园工作的积极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四)合理分担,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1实行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制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根据市制定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按照市出台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动态调节机制,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2落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机制。鼓励起凤环幼儿园通过改造、提升、创建为中山市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并申报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的供给量。按市修订的《中山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中的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每年对镇内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奖补。

3开展学前教育资助行动。落实省、市有关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低保、低收入家庭幼儿和孤残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能够接受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学前教育资助,引导幼儿园要建立奖助学金资助机制,对有需要的适龄幼儿实施学费减免或由幼儿园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五)保教并重,促队伍专业化发展。

1开展多层次的幼儿教师培训。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落实继续教育保障政策,设立学前教育培训经费,完善在职教师5年一轮360学时的专业发展要求。实行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各类保教人员入口关,鼓励在职幼儿教师提升学历,提高全镇幼儿教师大专率,镇级财政继续配套经费对在职期间取得学前教育大专或本科学历的教师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镇学前教育经费中设立学前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和常规教研课题研究专项经费,加大镇内组织的各项科研和培训工作力度。

2保障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执行《中山市镇区幼儿教师工资指导意见》,明确各类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修改《大涌镇村办幼儿园工资待遇指导意见》,加大工资待遇参考标准中对教师持证、提升学历、从教奖励、岗位工作绩效等方面的体现。依法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关心幼儿教师身心健康,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大各幼儿园工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以争当先进、爱园如家的理念增强幼儿园团队文化建设,关注全体教工身心健康发展。幼儿园依法为所有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特殊岗位商业保险,保障幼儿教师的基本待遇。按照中山市实施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的工作要求,对取得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的在职2年以上幼儿园教师实行财政奖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归属感,增强幼儿教师队伍稳定性。

(六)注重内涵,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1提升科学保教水平。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构建科学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认真研究幼儿学习方式和特点,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杜绝“小学化”、“学科化”倾向,引导幼儿园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实施快乐启蒙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充分发挥镇公办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开展幼儿园结对联盟活动,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切实促进镇内幼儿园均衡发展。

2完善教科研指导体系。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力量,除镇幼教专干外,增加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幼教教研员,统筹指导辖区内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及各类幼儿园开展《指南》实验、教育科研、师资培训、课程改革等活动,以研促教,引领广大幼儿园实施既富有特色又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课程。

3建立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体系。建立由镇政府主导,卫计、民政、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0-3岁早期教育管理指导体制,鼓励省规范化以上的幼儿园,使用规范的早教课程,面向辖区内3周岁以下婴幼儿和家长,开展公益性的早期教育指导活动,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投入保障、公共服务、监督规范”的政府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把大涌镇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综合改革

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教育、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公安、住建、卫生计生、民政、国土、规划、工商、安监、食药、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任务,合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构建政府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统筹推进办园体制、经费投入体制、分类管理和督导评估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大力推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保障力度,提升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

(三)加大考核和专项督导力度

  镇文体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作为村(社区)教育实绩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