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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涌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16 分享:

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我镇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现将《大涌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卢杰恩,联系电话:87772212

                    

 

                            大涌镇党政办公室

                          2018516

 

 

 

大涌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35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73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全镇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019年底,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2018年,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2019年,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在编制、修订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农业局和环保分局应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分局要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农业局牵头、环保分局)

(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农业局应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村(社区)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农业局和环保分局要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适合的技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环保分局牵头、农业局)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建立镇畜禽养殖场统一台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养殖污染治理机制,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农业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引导督促采用公司+农户合作模式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局和环保分局按照职能分别对畜禽养殖场生产备案工作和畜禽养殖场废弃物产生、排放、综合利用备案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共同推进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利用信息平台对养殖种类和数量,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农业局牵头、环保分局)

(四)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畜牧业向具有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的农区转移。加强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范化饲养,在源头减量上推行节水节料、雨污分流等技术模式,在过程控制上推行微生物处理等技术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和养殖规模,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农业局牵头、环保分局、国土局)

(五)加强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减量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力度,支持生产和使用安全环保饲料、优质专用有机肥。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和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农业局牵头,环保分局、经发科信局)

(六)推动种养循环发展。组织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田利用,统筹构建养殖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市域大循环的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培育壮大粪污处理(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政策引导、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受益者付费,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农业局牵头,经发科信局、财政局、环保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农业、环保的领导为副组长,农业、环保、经信、财政、国土、住建、地税、国税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我镇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由领导机构对各村(社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案由农业局、环保分局参照市对镇的考核办法制定。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市级支持,镇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涉及林业用地的,林业站在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基础上,适度予以林地定额倾斜,加快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

(三)做好宣传引导。镇农业、环保分局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协调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及电视台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