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开展农村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我镇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引导村(社区)两委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精神文明等方联席会议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对象范围
本办法中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是指承担岗位工作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委员分别享受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待遇)。
三、计酬方法
1.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工作报酬与实绩考核结果直接挂钩,计算方法为:报酬基数×(考核得分÷100),考核得分以70分为保底。报酬基数以上年奖金数额加当年集体纯收入增加部分的3%;当年集体纯收入比上年减小的,则按纯收入减小部分的3%扣减。工作报酬包括三个方面:基本工资、补贴、奖金(不含上级政府或部门对两委干部的奖励),基本工资和补贴按月支付,奖金则在次年3月底前在考核结果统计完毕后支付。
2.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工作报酬原则上采用上不封顶的办法,但工作报酬的总额不得超过当年集体纯收入的15%。
四、考核得分:
考核得分以分类评分(100)分和奖励加分两部分组成。
(一)分类评分具体内容如下(可采用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分值):
1.发展村级经济、提高农民收入(16分)、农业生产(2.5分)、经联社、股份合作社管理(1分),由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评分。
2.武装、征兵工作(1分),由武装部评分。
3.财务管理(5分),由财政分局(农村会计中心)评分。
4.环境保护(2分),由环保分局评分。
5.妇女工作(1分),由妇联评分。
6.交通管理工作(1分),由交警大队评分;安全生产(3分),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股)评分。
7.廉政建设(3分)、项目招投标和采购管理(1分),由纪委评分。
8.精神文明建设(5分),由宣传办公室评分。
9.村务公开及制度化建设(2分),社会事务工作(2分),红十字工作(1分),侨务工作(1分),由社会事务局评分。
10.团建工作(1分),工会工作(1分),分别由团委、工会评分。
11.村容村貌、改善生活环境(7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评分。
12.综治信访维稳工作(6分),社会治安、消防工作(6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3分),由综治维稳办评分。
13.水利和三防工作(1.5分),由水利所评分。
14.农民再就业(2分),社会保障(2分),检查网络(2分),由人社分局评分。
15.党建工作(3分),两新组织建设(1分),由组织人事办评分;参加会议、活动方面(2分),由党政办评分。
16.卫生(3分),人口和计划生育(5分),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评分。
17.招商引资、经贸工作、市场规范管理方面(2.5分),统计工作(2.5分),由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统计办。
18.档案管理工作(2分),由党政办评分。
(二)奖励加分:
在考核年度期限内,获省部级奖项每个奖励5分加分,获市厅级奖项每个奖励3分,获市直部门奖项每个奖励1分。上不封顶。获奖时间超出考核年度期限的奖励申报不予加分。
附件:大涌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分细则
大涌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 考核内容 | 达标分(分) | 评分标准 | 负责评分 部门 | |
发展村级经济、提高农民收入(16分)  | 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发展 | 5 | 集体经济稳定发展,年经营性纯收入比上一年增长20%以上得5分;递增幅度每减少5%的扣1分,直至扣完5分。 | 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 |
提高农民收入 | 2 | 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一年增加9%以上得2分。 | |||
合同管理 | 7 | 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大涌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得7分;没有按照规范执行的交易每宗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分值;现行有效的全部承包合同需复印一份交至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备案,每缺一宗扣0.5分,直至扣完全部分值。 | |||
村级资产管理 | 2 | 村级资产经营管理完善,无不良债务,现行有效的合同承包款100%收回的得2分;承包款项每歉收5%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分值。 | |||
农业生产(2.5分) | 积极配合市镇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 1 | 因人为疏忽未做好森林防火,造成灾害事故的不得分。 | ||
落实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实施动植物检疫防疫制度,没有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动植物疫情。 | 1.5 | 因未落实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生产措施以及动植物检疫防疫制度,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重大动植物疫情的不得分。 | |||
经联社、股份合作社管理理(1分) | 经联社、股份合作社管理 | 1 | 依法建立和健全经济组织章程,按照章程办事得0.2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股权证,依法向股民分配股权、分红,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得0.2分;按照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求做好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得0.2分;按照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建立及坚持运行“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得0.4分。 | ||
武装、征兵工作   (1分)  | 完成征兵任务 | 0.5 | 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得0.5分 | 武装部 | |
兵役登记、组织工作 | 0.1 | 做好兵役登记、按比例组织青年参加体检得0.1分 | |||
民兵管理工作 | 0.1 | 做好年度民兵整组、基干民兵实名登记得0.1分 | |||
基层民兵营建设工作 | 0.2 | 完善基层民兵营“四个基本”建设得0.2分 | |||
出勤率 | 0.1 | 基干民兵点验、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出勤率达80%以上得0.1分 | |||
财务管理(5分)  |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 2 | 严格执行农村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能加强对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开支审批制度的得2分。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收支审批手续不完善、事后补办开支手续、收支票据不规范等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5分。 | 财政分局(农村会计中心) | |
民主理财,完善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制度 | 2 | 重大财务开支事项在事前实行民主讨论、表决通过,能按有关要求正确使用会议记录簿、一事一议记录簿、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活动记录簿的得1分;财务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符合规定,做到及时、真实、完整(公布资料需保留备案)得1分。存在不规范现象,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5分。 | |||
年终收益结余管理 | 1 | 年终进行收益分配前,要准确核算全年的经济收支情况,在有收益结余的情况下能严格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有收益结余的得0.5分,按照规定比例分配的得0.5分;无收益结余的得0分,无收益结余仍进行分配或超比例分配的扣1分。 | |||
环境保护(2分)  | 环境保护 | 2 | 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扣完2分;辖区内发生因环境纠纷引发群体性时间的每宗扣0.5分,直至扣完2分;各村居未能配合镇环保分局开展其辖区范围的环保工作的每宗扣0.5分,直至扣完2分。 | 环保分局 | |
妇女工作(1分)  | 创建儿童友好社区 | 0.5 | 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 | 妇联 | |
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 0.2 | 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家教讲座,引导妇女及家庭科学育儿。 | |||
“妇女之家”示范点工作 | 0.3 | “妇女之家”建设有阵地,有活动,调动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五好家庭”创建活动。 | |||
交通管理工作(1分) | 秩序管理 | 0.2 | 对辖区交通事故隐患路段开展排查和治理,有排查记录和整改建议,投入整改资金,取得整改成效得0.2分。无开展相关整改工作扣0.2分。 | 交警大队 | |
服务站管理 | 0.5 | 1、村和社区交通安全服务站做到人员、场所、装备到位,服务站站长由村或社区负责人担任。服务站配备专门办公室,统一命名,统一标示,也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3名以上交通安全协管员,统一服装,统一培训,工资保障纳入村或社区财政预算得0.3分。 2、服务站协管员宣传工作内容丰富,落实秩序维护,能掌握辖区驾驶员和机动车情况,记录齐全,档案完善。辖区内规模以上厂企交通安全服务站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完成创建任务,村协管员每月走访一次,有走访记录得0.2分。 | |||
日常宣传 | 0.3 | 在村或社区内设立专门宣传阵地,每两个月更换宣传内容,有更换记录,每月举行图片展,派发宣传资料。开展对辖区出租屋租住人员的专项宣传,有宣传记录,开展对村民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劝诫教育,有劝诫记录得0.3分。 | |||
安全生产(3分)  | 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 2 | 村(社区)辖区范围内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的得1分;年内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未发生火灾死亡事故,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的得1分,以上事故每发生一起,即扣1分,直至扣完2分。 | 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股) | |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 0.3 | 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年内检查面积达100%,对隐患进行跟踪落实整改,整改率达95%以上,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并于当月25日前报送镇安监分局的得0.3分。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扣0.3分。 | |||
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 | 0.4 | 积极完成安监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得0.4分。 | |||
档案管理 | 0.3 | 村(社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文档,建立“一企业一档案”制度的得0.3分。 | |||
廉政建设(3分)  | 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活动 | 0.5 | 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做到有签到表、议程表、讲话稿、会议记录等资料记录的得1分。每少一项记录扣0.25分,直至扣完3分。 | 纪委 | |
积极参加镇举办的纪律教育活动 | 0.5 | 村(社区)全体两委干部积极参加(以镇会议报到记录为准)得1分。书记、主任每少参加一次扣0.5分;其他委员每少参加一次扣0.2分,直至扣完3分。 | |||
勤政为民,依法办事 | 2 | 干部有违纪现象或有瞒报违纪现象的,扣2分;党务公开不完善,不配合做好信访举报调查的,扣1分。 | |||
项目招投标和采购管理(1分) | 项目招投标和采购管理 | 1 | 村(社区)的一切经营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和督查工作的通知》(涌委[2009]10号)执行的得1分。存在不规范现象,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1分。 | ||
精神文明建设  (7分)  | 教育(3分) | 义务教育 | 0.5 | 落实义务教育责任,健全村(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建有校外教育辅导站;重视、关心学校教育工作,村(社区)两委领导视察指导工作,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每年利用节假日走访学校,慰问教师;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积极更新教育设施设备得0.5分。 | 宣传办公室 |
学前教育 | 0.5 | 每年对幼儿园办园经费一定的投入,且逐年有所递增;保教费用收支专帐,做到专款专用;办园单位对幼儿园的人员配备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幼教工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得0.5分。 | |||
成人教育 | 0.5 | 建立村(社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有组织机构、办学规划、有记录,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得0.5分。 | |||
家庭教育 | 0.5 | 统筹规划家庭教育,开放社区资源,优化家庭的配套设施。组织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得0.5分。 | |||
周边环境 | 0.5 | 清理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地区的网吧、音像制品、饮食摊点等,对非法经营的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保持校园周边良好的卫生环境和交通秩序。得0.5分。 | |||
助学奖学 | 0.5 | 村(社区)设立扶困助学基金,每学期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慰问(每年两次)。设立奖教奖学基金,每学期对教育研究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奖励。得0.5分。 | |||
宣传文化(3分) | 文化建设 | 1 | 建有文化室(农家书屋)、老人活动室、文体活动广场,配备有较充实的图书及活动器材,设有专门的文化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宣传资料得0.4分;文物单位安全保护措施落实得0.3;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得0.3分。 | ||
文明风尚 | 1 | 积极组建义工队伍、志愿者服务队等公益组织,经常开展助困助学、敬老助残、安全教育、维权帮教等活动,倡导家庭和睦、邻里友爱、尊老爱幼、文明礼貌等良好风尚,积极开展文明户评比活动。得1分。 | |||
文明活动 | 1 | 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村(社区)文化生活,建立一支以上文艺表演队伍,经常参与文艺表演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高雅娱乐,提高文化艺术欣赏水平。得1分。 | |||
体育(1分) | 体育建设 | 0.5 | 建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体育健身广场,广场内配备充实健身器。得0.5分。 | ||
体育活动 | 0.5 | 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村(社区)常住人口数15‰;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每年举办1次以上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认真做好本村(社区)体育信息上报工作。得0.5分。 | |||
村务公开及制度化建设(2分)  | 村务公开 | 1 | 村(居)委会民主法治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制度,如如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村民会议制度、“一事一议” 制度等得0.2分,民主决策规范得0.2分;村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得0.2分;村务监督和民主理财组织及制度健全得0.2分;村务公开栏建设达标,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间严格遵循省、市的有关规定得0.2分。。 | 社会事务局 | |
档案管理 | 0.5 | 村(居)委会建立 、健全各类会议记录备案制度,资料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得0.5分。 | |||
社区建设 | 0.5 | 按省“六好”平安和谐社会及市社区建设2+8+N的模式搞好社区建设得0.3分;社区基础设施完善,社区志愿组织、文体队伍健全,定期开展服务活动,社区志愿组织、文体队伍健全,定期开展服务活动,得0.2分。 | |||
社会事务工作(2分) | 调研资料、报表上报 | 0.3 | 按要求做好各项调研资料、报表上报工作情况得0.3分。 | ||
低保、低收入工作 | 0.2 | 按时完成低保、低收入年审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得0.2分。 | |||
优抚工作 | 0.3 | 切实掌握重点优扶对象家庭生活情况及其动向,尽量减少其上访得0.2分;优扶工作的资料管理好,优扶对象情况熟悉,有关的工作按时完成并按时上报的得0.1分。 | |||
老年人工作 | 0.3 | 老年人及老龄工作基本情况熟悉,及时做好高龄津贴人员增减上报工作得0.1分;积极开展老年人活动,积极发挥老年人在社区的作用,每年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得0.1分;切实掌握辖区内孤寡老人、特困老人家庭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得0.1分。 | |||
殡葬用地管理 | 0.1 | 加强殡葬用地管理,无非法公墓、违法新增坟墓。得0.1分。 | |||
残疾人帮扶工作 | 0.1 | 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生活,组织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得0.1分。 | |||
实施年度康复服务 | 0.3 | 实施年度康复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得0.1分;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好服务档案,建档率100%得0.1分;提供社区康复服务,服务率85%以上得0.1分。 | |||
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 | 0.4 | 建立残疾人培训需求登记制度得0.1分;有选派残疾人参加市举办的各类职业培训班得0.1分;年内有组织残疾人参加市镇的各类培训班得0.1分。建立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并有开展就业指导、推荐等服务得0.1分。 | |||
红十字工作(1分) | 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 0.2 | 切实开展群众性初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每年培训应急救护员30人以上,开展普及型讲座300人次以上。全部完成的得0.2分,完成90%以上得0.1分,低于90%的扣0.2分。 | ||
无偿鲜血工作 | 0.8 | 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完成上级下达的献血任务。全部完成镇下达指标的得0.8分,完成指标人数90%的得0.4分,低于90%的不得分。 | |||
侨务工作(1分) | 侨务进社区 | 0.6 | 工作机构完善,做到有部署、有方案、有领导小组、落实了人员分工的得0.15分;落实阵地建设,落实场地,完成挂牌,相关制度上墙,活动室配置办公用品及书刊的得0.15分;建立健全村(社区)工联席会议制度、侨务交友联谊制度、侨务重点对象访问制度、侨务对象服务帮困制度的得0.15分;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的得0.15分. | ||
港澳专项工作 | 0.4 | 做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乡情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港澳乡亲资料库,得0.4分。 | |||
团建工作(1分)  | 基层团建工作 | 0.5 | 设立团建工作专项经费得0.2分;设立了团建工作阵地,为团员青年提供专门的活动场所得0.1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联系、管理和服务团员以及基层团组织,团务统计数据完整、准确、严谨、及时;大力发展团员,团青比例稳步增长,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100%完成团费收缴任务,团费管理使用符合有关规定的得0.2分。 | 团委 | |
竞标活动 | 0.2 | 每年参加中山市“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竞标会并获得经费支持不少于一次得0.1分;每年参加中山市社区(农村)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基金竞标会并获得经费支持不少于一次得0.1分。 | |||
“两进三同”工作 | 0.2 | 积极开展“两进三同”工作,100%完成“两新”团建任务得0.2分。 | |||
信息采集工作 | 0.1 | 加大基层团组织信息采集力度,每年至少上报3篇以上活动信息稿或调研总结得0.1分。 | |||
工会工作(1分)  | 报刊征订工作 | 0.2 | 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会报刊征订工作任务得0.2分。 | 工会 | |
组建村级工会 | 0.2 | 按要求完成组建村(社区)工会,创建合格职工之家得0.2分。 | |||
完善制度 | 0.3 | 按要求与辖区内的企业签订集体工资协商、会商制度得0.3分。 | |||
开展公益活动 | 0.3 | 按要求完成每年的工作,发动企业员工捐款以及缴交工会会费得0.3分。 | |||
村容村貌、改善生活环境(7分)  | 环境卫生 | 2 | 1、通过年度广东省卫生村复查得0.5分;通过每季度市城管工作量化考核得0.5分。                                               2、设有环卫清洁队伍并配备足够的清洁卫生员,清洁卫生员上岗时穿着反光衣,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村道和街巷保持整洁,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完备、垃圾集中处理、日产日清、渠口干净畅通,污水排放暗渠化,无路面污水横流得0.5分。                               3、居民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除“四害”措施落实。单位公厕、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居民区基本无乱搭建、无乱贴、乱摆卖、乱停放、乱堆放、乱拉挂、乱丢垃圾现象,得0.5分。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 |
村建 | 1.5 | 1、村庄建设有整体规划,村域布局科学、合理,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得0.25分。                                              2、调动村民参与宜居村庄建设积极性,因地制宜开展旧村改造工作,加快新社区建设;积极引导村民集中居住,有推动建设村庄集中居住小区的措施得0.25分。                                    3、村容改造效果明显,村内主要道理硬底化,对已修建的农路养护得当,路灯、公厕、供水管道、垃圾收集转运等公共设施齐备、完好,辖区内有文化体育设施、公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得1分。 | |||
土地管理 | 2 | 1、落实土地管理各项规定,规范土地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土地法规审批及时完成审批手续得0.5分。                               2、模范遵守土地管理法规,不发生违规出租土地情况,发生违规情况不得分。                                                  3、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开展违法用地巡查、查处工作,积极化解辖区土地纠纷矛盾,出现突发土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得0.5分。 4、做好向广大村民大力宣传国土法律法规,发挥“窗口”作用,及时上传下达有关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及时向国土部门报送情况资料得0.5分。 | |||
违章建筑管理 | 1.5 | 1、按规划实施建设,没有超规划建设项目,得0.5分。            2、村(社区)内没有违章搭建得0.5分。发现违法建设没有及时制止并上报的,每宗扣0.1分,直至扣完1.5分;村社区没有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每宗扣0.1分,直至扣完1.5分。                                                      3、村(社区)建立违法建设巡查登记制度的,设有专人负责违法建设工作得0.5分。 | |||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6分)  | 群众投诉 | 1 | 如村(居)委因工作态度、工作方式方法等问题受到群众投诉,经查实属工作人员个人问题的,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1分。 | 综治维稳办 | |
信息报送工作  | 0.5 |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如不及时报送的,每漏报或迟报1宗扣0.1分,直至扣完0.5分;每周一报的信息,每漏报1次扣0.1分,直至扣完0.5分。 | |||
配合上级工作 | 2 | 积极配合和调处上级交办督办案件,认真做好疏导、信访工作,如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进京到省上访的,每起扣1分,直至扣完2分。 | |||
打击邪教活动 | 1 | 积极开展无邪教村活动,开展防范“法轮功”及其他反邪教宣传活动。“法轮功”人员进京到省上访滋事,每起扣0.5分,直至扣完1分。 | |||
打击“黄、赌、毒”工作 | 1.5 |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社会风气良好得1.5分。被上级部门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1.5分。 | |||
社会治安、消防工作(6分) | 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 1 | 村委治保会按 《分局社会治安巡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巡逻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巡逻、清查行动等工作得1分;无正当理由或不服从分局警力调配不参加巡逻、清查行动的,每次扣0.1分,直至扣完1分。 | ||
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0.5 | 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应每月召开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例会不少于1次,并有专门会议记录,每少1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 |||
落实接警出动情况 | 0.5 | 农村消防站应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并有专门值班记录,未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扣0.25分,扣完为止;农村消防站接收接警出动命令,未及时出动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执勤训练情况 | 0.5 | 每半年至少组织义务消防员消防业务技能考核1次,少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未落实每年至少一次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 |||
火灾防控工作 | 2 | 辖区发生立案火灾,每宗扣0.5分,扣完为止;火灾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受伤一人扣1分,死亡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 |||
网格化管理工作 | 1 | 网格化管理工作每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按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三名依次扣1分、0.75分、0.5分,扣完为止。 | |||
其他消防工作 | 0.5 | 其他消防工作落实情况,每全镇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    (3分) | 出租屋税收征收工作 | 1 | 积极配合做好出租屋税收征收工作,出租屋(住宅)纳税覆盖率必须达到90%以上,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3分。 | ||
出租屋管理工作 | 1 | 积极配合做好出租屋备案登记,《房屋租赁证》和《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总有效持证率必须达到90%得1分;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3分。(有效持证率指《房屋租赁证》和《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截至11月30日总有效办证数与出租屋总户数的比例) | |||
出租屋税收征收工作 | 1 | 积极配合做好出租屋税收征收工作,出租屋(住宅)纳税覆盖率必须达到90%以上,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3分。 | |||
水利和三防工作      (1.5分) | 三防工作 | 0.6 | 1、建立村(社区)防汛防台抗旱领导小组、落实以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得0.2分。                                   2、制定防汛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得0.2分。未制定值班制度扣0.1分,在特殊情况时经检查无值班人或打不通电话的每次扣0.1分,直至扣完1.5分。                                             3、制定了三防应急预案得0.2分。未制定应急预案扣0.2分。 | 水利所 | |
内河涌管理工作 | 0.7 | 1、对未经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及时制止和上报,及时发现、清理内河涌上的违章僭建物得0.2分。                                 2、内河涌堤岸两侧经营花木场的,村(社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明确内河堤岸、堤岸保护范围不能种植花木及放置袋苗,得0.2分。发现上诉情况的每次扣0.1分,直至扣完1.5分。                                            3、按照本镇水利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本镇水利建设工作得0.3分。 | |||
机电排灌站管理工作 | 0.2 | 做好机电排灌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汛前、汛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强降雨前的预排工作,得0.2分。 | |||
农民再就业(2分) | 辖区内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在校生除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居民基本实现就业再就业,有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基本实现转移就业。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得到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 | 2 | “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归零,自主创业人员能享受创业帮扶服务得0.5分;出现一户“零就业家庭”扣0.2分,出现1名创业人员未能按规定享受帮扶服务扣0.1分,扣完为止。 | 人社分局 | |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得0.5分,出现一名应届毕业生未实现就业扣0.5分,扣完为止; |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100%得0.5分,出现一名未实现就业扣0.2分,扣完为止; | |||||
完成农村劳动技能培训任务得1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 |||||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含3%),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得0.5分,城镇登记失业率超3%,或未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不得分; | |||||
社会保障(2分) | 完成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城保或农保)工作,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医保)。 | 2 | 全村参加了养老保险(城保或农保)的得1.5分,参保人数占全村总人数的比例高于75%的得1分;参保比例占30%—75%的得0.5分;全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得0.5分。 | ||
监察网格(2分) | 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网格工作情况 | 2 | 采集、上传和更新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指导网格内用人单位开展用工信息网上申报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得2分,任务未完成的则按任务完成比例给分(企业申报数以业务系统数据为准)。 | ||
排查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违法情况,掌握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的得0.5分,不排查或发现劳资隐患不上报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非正常上访、拦马路等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宗扣0.1分,扣完为止。 | |||||
协助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执法活动(如留置送达作见证等),协助处理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协助办理其它工作的得0.5分,不提供协助或不能完成交办事项的,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
党建工作(3分) | 加强农村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 0.3 | 每个村(社区)要培养2—3名的年青后备干部,配有1-2名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是指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两委”干部或由镇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 | 组织人事办 | |
强化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 0.4 | 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做好远程教育的工作,完成好上级下达的播放任务,确保每月开机率达100%;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半年组织上一次党课,每年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月有一次支部党员生活会。 | |||
完善村(社区)党员联系群众责任制 | 0.6 | 村(社区)每名支委必须联系2-3名思想涣散的党员,切实提高他们的组织纪律性,依时参加“三会一课”。 | |||
加强对本地大学生的管理工作 | 0.2 | 建立村(社区)大学生管理台帐,掌握大学生的数量、学历层次及专业、住址、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每年6月份对村(社区)大学生资料进行更新并报送镇组办。注意毕业生的情况追踪,关心大学生的就业,村(社区)如需增加工作人员,从辖区的大学生中优先录用。 | |||
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四民主工作法” | 0.5 | 各村(社区)要按照“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的相关要求,形成较为完善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在年度省市两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量化考评中达到95分以上。 | |||
加强组工信息的报送工作 | 0.2 | 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组工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报送1篇以上的组工信息,信息报送要及时、详尽。 | |||
落实好党代表的工作 | 0.2 | 各村(社区)党代表工作室要根据年度或季度接待计划,安排党代表在工作室定期轮流接待党员群众。每月接待两次,分别安排在10日、20日(节假日顺延)。工作室联络员应在每次接待前3天公布参加接待的党代表姓名、职务等。 | |||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 0.2 | 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明显,村“两委”班子团结合作,能密切联系群众,掌握民情,了解民意,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度达90分以上。 | |||
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 0.4 | 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爱心基金会和青少年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的善长仁翁捐款充实爱心基金会,青少年校外辅导站要积极开展各种辅导活动。不断充实壮大“五老”队伍 (即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要继续落实副组长的专项补助。同时,加强“三困生”(德困生、学困生、贫困生)的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十帮”活动。 | |||
两新组织建设(1分) | 发动辖区两新组织组建两新组织党支部、两新组织关工组织 | 0.5 | 各村(社区)每年度必须配合镇两新党建办在所属辖区内各组建一家以上两新组织党支部和两新组织关公组织。 | ||
配合做好上级党建部门部置的各项党建工作 | 0.5 | 必须配合做好上级党建部门和关工委部置的各项党建工作,并保障工作顺利进行(该项共0.5分,没有及时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的,每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
参加会议、活动方面(2分)  | 参加政府会议、活动(以党政办通知为准)的出席情况 | 2 | “两委”干部参加政府会议、活动的出席率在95%以上,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席每人每次扣0.1分,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05分,扣完为止。 | 党政办 | |
卫生(3分)  | 公共卫生 | 1.5 | 1、设卫生兼职信息报送员1名(0.1分);2、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登革热等重点防控传染病的流行(0.7分);3、做好辖区内卫生清洁与“除四害”工作,确保卫生村不被市爱卫生办评为C级或被通报批评;“四害”复查达标(0.7分)。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卫生监督方面 | 0.5 | 发现辖区内非法行医,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0.5分)。 | |||
食品药品监督方面 | 1 |  配合政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现辖区内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制假药、售假药事件及时向镇食药所报告(1分)。 | |||
人口和计划生育(5分) | 人口和计划生育 | 5 | 村(社区)年度计划生育率达到镇的平均值,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覆盖率达到85%以上,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分数800分以上,当年四术落实率90%或以上,且历年四术库存减少20%或以上,无出现违反国家、省、市、镇政策法规及村(社区)自治章程情况,无村(社区)“两委”干部政策外生育的奖励5分。具体奖惩分值分解如下:1. 计划生育率达不到镇平均值的扣2分;2.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覆盖率低于85%的,扣5分;3.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得分低于700分的,扣5分;4. 当年四术落实率低于90%的,扣2.5分;5.历年四术库存减少20%以下的,扣2.5分;6. 本村(社区)有党员政策外生育的扣4分;7. 本村(社区)有“两委”干部或党员没落实“四术”的扣3分;8. 本村(社区)“两委”干部有政策外生育的,扣5分;9. 对违法生育、应落实未落实节育措施、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征收的对象为其出具证明及享受一切分红和福利的,扣5分。 | ||
招商引资、经贸工作、市场规范管理方面(2.5分) | 配合政府引入符合市要求的工业项目 | 1 | 每年引入的工业企业项目至少一个(符合下面条件得1分),每亩土地投资不低于350万元(不含地价),项目投产后每亩土地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万元,每亩土地税收不低于30万元。 | 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统计办 | |
协助开展税务追缴工作 | 0.5 | 有专职人员协助我镇税务部门开展日常税务追缴工作得0.5分, | |||
专人负责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帮扶 | 0.5 | 有专职人员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日常联系,对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需及时反映至政府相关部门得0.5分 | |||
协助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工作 | 0.5 | 有专职人员协助我镇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工作,发现制假售假情况及时上报得0.5分 | |||
统计工作    (2.5分) | 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 0.5 | 1、村(居)委会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得0.1分; | ||
完成工作任务及其质量考核 | 1.5 | 1、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和完成镇相关部门布置的各统计调查、普查、抽查(含临时性)工作任务,按时上报各项定期统计报表,得1分。 | |||
统计执法检查考核 | 0.5 | 1、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和完成省、市、镇统计部门执法检查任务,并按检查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得0.3分; | |||
档案管理工作(2分) | 完成工作任务及行政村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 2 | 1.配备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2名以上,0.5分。 2.按时按量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1分。 3.按要求配备档案室所需设备,0.5分。 |